制造业中小微企业11月起可缓缴税款(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热点问答)

1:2022年2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第2号),缓缴期限有什么新规定?

  答: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6个月缴纳。

2.我是从事制造业的个体工商户,2022年2月份,向税务机关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3210元,是否适用于缓税政策?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2号要求,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不适用缓税政策,因此,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缴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不适用缓税政策。

3.我是一户制造业中型企业,在2月20日已经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了2022年1月份和2021年10月份的税款,现在想继续享受缓缴政策,应该如何处理?

  答:按照最新缓税政策要求,对于在本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所属期为2022年1月的上述税费,企业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缓缴政策。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退税(费),享受优惠政策。

4.我是一户中型制造企业纳税人,50%的税款已经享受了缓缴政策,但由于资金困难,剩余的50%税款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当期缴纳确实困难,能否享受其他延缓缴纳政策?

  答:您如果享受缓税政策后,本期要缴纳的其他税款符合征管法关于延期缴纳税款规定的,还可以就本期要缴纳的税款在甘肃省电子税务局发起“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申请,我们会及时受理,并告知您办理结果。

5.制造业“中小微”中小微企业如何区分?

  答:制造业中型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制造业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

6.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的销售额具体是指哪些?

  答: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7.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年销售额如何确定?

  答: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的销售额确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2022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照实际申报期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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