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今年发生的实际资产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当年未扣除,以后年度还能扣除吗?
企业今年发生的实际资产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当年未扣除,以后年度还能扣除吗?
答: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第六条的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属于实际资产损失的,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
法定资产损失符合法定确认损失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实际申报的年度就是税前扣除的年度,因此没有追补确认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