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支出不同会计处理方式的适用分析

研发支出不同会计处理方式的适用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对于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规定于2006年颁布后便无更新修订,从准则规定中看出,企业内部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限制条件较多,且不易量化判断,而采用费用化处理则没有限制条件,对于企业内部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准则规定是偏向费用化的。

  但是对研发支出资本化的规定条件更多的是指导性意义,涉及主观判断较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选择适用。

(一)研发支出费用化的优缺点

  企业研发活动普遍具有高风险性,能否研发成功并形成无形资产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而且即使形成无形资产,其未来收益状况也存在不确定因素。此种情况下,研发支出费用化的处理方式更加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谨慎性原则要求,且在会计处理及程序操作上更为简单易行。

  在研发支出可形成无形资产的情况下,将研发支出于发生年度费用化处理,并且该研发支出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于以后年度确认,这并不符合收入费用之间的配比原则,也可影响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了会计报表披露质量的相关性。

(二)研发支出资本化的优缺点

  企业进行研发活动在于形成相关知识产权、创造经济收益等目的,研发支出资本化也符合企业的经济实质。研发支出资本化的结果是增加企业资产,改善企业资产负债结构,资产带来的经济效益与资产摊销成本之间具备配比关系。且形成的资产主观上可展现企业软实力特征,为财务报表使用者传达积极信号。

  由于监管规定的趋严以及准则对研发支出资本化规定的模糊性,将研发支出资本化可能导致企业面临的监管风险增加,同时较费用化处理而言,资本化增加了会计程序合规处理的复杂性,以及会增加资产后续的核算及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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