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中间发生被合并、破产、停业等情况的成员实体,是否需要填入国别报告?

年度中间发生被合并、破产、停业等情况的成员实体,是否需要填入国别报告?

  答:年度中间发生被合并、破产、停业等情况的成员实体,需要在国别报告中填列,并将相关情况在《国别报告-附加说明表》中说明。例如:A集团在中国有3个成员实体,2021年6月其中一个成员实体破产,A集团在申报2021年国别报告时仍应该包含该成员实体,但同时需要在《国别报告-附加说明表》中明确说明破产成员实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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