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及时公示信息(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关注企业信息)
11月20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通气会,向社会通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情况,指出目前全国各地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数量稳步增加,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运行正常,访问量、查询量迅速增长,社会关注度不断提高,商事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的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根据全国31个省区市上报的数据统计,截至11月16日,已报送并公示2013年度年报的企业为308.93万户,公示率为20.8%。其中,公示即时信息的企业为23.54万户,共公示即时信息46.22万条。
社会对企业公示信息关注度不断提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访问量、查询量持续攀升。截至11月16日,系统累计访问量近5.7亿人次,日均访问量992.6万人次,累计查询量2.5亿人次,日均查询量911.9万人次。
深圳、厦门及上海自贸区作为商事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在全国率先实行了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截至目前,深圳、厦门及上海自贸区的企业年报率分别为91.91%、95.76%、87.6%,因未按期年报而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数分别为3.8万户、1.56万户、1467户。三地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经营异常名录查询量均较高,其中深圳查询量已达4782.1万人次,厦门公示了其他行政部门提供的企业相关信息2.63万条,上海自贸区经营异常名录查询量达1.88万条。
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厦门和上海自贸区在企业年报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方面的探索实践,提升了公示系统的社会服务功能,得到了企业及政府部门的广泛认同。三地初步建立起部门间的失信惩戒机制,推动了企业信用约束机制的构建,形成协同共治、法制保障的信用监管新模式,“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市场管理格局初步形成。
该负责人还介绍,目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刚刚在全国开始,一些地区仍须加大推进力度,而公示系统在企业监管中的作用已经开始显现。下一步,工商总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解读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市场主体对企业年报制度的知晓度,通过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联络员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提高企业信息公示率,加快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并在试点地区开展随机抽查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