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注册重型起重公司要求和流程

江苏注册重型起重公司要求和流程

起重机械是一种用于吊装、运输、装卸、堆码等作业的机械设备,广泛应用于建筑、交通、能源、矿山等领域。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改造、修理等工作,涉及到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因此,从事这一行业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许可。

在江苏省,从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的企业,需要申请《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和二级两个等级。根据《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标准》(建设部令113号)的规定,申请该资质的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具有与申请等级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设备;
  • 具有与申请等级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
  • 具有与申请等级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财务状况;
  • 具有与申请等级相适应的施工业绩;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 具体而言,一级资质标准为:

  •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电气、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
  • 累计安装拆卸2000千牛米以上塔式起重机10台次或累计安装拆卸120吨以上门式起重机10台次。
  • 二级资质标准为:

  •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电气、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且专业齐全;
  •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6人,且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
  • 累计安装拆卸1600千牛米以上塔式起重机8台次或累计安装拆卸100吨以上门式起重机8台次。
  • 申请该资质的流程如下:

  • 企业向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送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批准;
  • 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向批准的企业颁发《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 从事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的企业,需要申请《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分为A、B、C三个等级。根据《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44号)的规定,申请该许可证的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具有与申请等级相适应的固定生产场所和必要的生产设备;
  • 具有与申请等级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
  • 具有与申请等级相适应的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
  • 具有与申请等级相适应的产品试验能力;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 具体而言,A级许可证标准为:

  • 具有生产各类起重机械的能力;
  • 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者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5人,中级职称不少于10人,初级职称不少于15人;质量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2人,中级职称不少于5人,初级职称不少于13人;
  • 具有与产品类型相适应的试验设备和试验场地,并能够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产品试验;
  • 取得起重机械制造许可的单位,应当在其持证周期内制造并交付使用相应许可子项目的产品至少各4台。
  • B级许可证标准为:

  • 具有生产各类起重机械中除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以外的其他类型起重机械的能力;
  •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或者从事相关工作8年以上;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2人,中级职称不少于5人,初级职称不少于13人;质量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1人,中级职称不少于3人,初级职称不少于11人;
  • 具有与产品类型相适应的试验设备和试验场地,并能够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产品试验;
  • 取得起重机械制造许可的单位,应当在其持证周期内制造并交付使用相应许可子项目的产品至少各2台。
  • C级许可证标准为:

  • 具有生产各类起重机械中除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以外的其他类型起重机械的能力;
  • 技术负责人具有初级职称或者从事相关工作6年以上;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已经检测】】1人,中级职称不少于3人,初级职称不少于6人;质量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1人,中级职称不少于2人,初级职称不少于7人;
  • 具有与产品类型相适应的试验设备和试验场地,并能够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产品试验;
  • 取得起重机械制造许可的单位,应当在其持证周期内制造并交付使用相应许可子项目的产品至少各1台。
  • 申请该许可证的流程如下:

  • 企业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批准;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向批准的企业颁发《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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