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经济适用房契税适用税率是如何规定的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契税法实施后执行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 2022年第1号)的规定:“ 二、关于经济适用房契税适用税率问题
经济适用房契税适用税率,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8〕24号)第一条第六项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 23号)第一条的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契税法实施后执行口径的公告》的政策解读的规定:“二、公告的重点内容
(二)关于经济适用房契税适用税率问题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一条第六项“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的规定,确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且该住房为经济适用房的,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且该住房为经济适用房的,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且该住房为经济适用房的,不考虑面积,均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