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增项手续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增项手续是指已经取得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了扩大业务范围,申请增加其他类别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过程。根据《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又分为多个类别,如大坝、输配水、灌溉排水、水土保持等。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和需求,选择申请增加相应等级和类别的资质。

增项资质的申请条件

要申请增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已经取得相同等级或者更高等级的其他类别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且在有效期内;

2.在申请增项前三年内,在本类别或者相关类别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中,有相应等级或者更高等级的合同额或者实际完成额;

3.有与申请增项相适应的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管理体系;

4.有与申请增项相适应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和社会责任的良好记录;

5.有与申请增项相适应的经营状况和信誉。

增项资质的申请材料

要申请增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登记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登记表》附件;

4.与申请增项相关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业绩证明等材料;

5.与申请增项相关的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管理体系的证明材料;

6.与申请增项相关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和社会责任的证明材料;

7.与申请增项相关的经营状况和信誉的证明材料;

8.其他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

增项资质的审批流程

要申请增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在线填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登记表》及其附件,并上传相关材料;

2.将纸质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登记表》及其附件和相关材料送达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企业;

4.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报送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5.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通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

6.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复审通过的申请材料报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终审,并将终审结果通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

8.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终审通过的申请材料归档,并颁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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