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注册出版专著公司流程及费用
南京注册出版专著公司流程及费用
出版专著是许多学者和作家的梦想,也是展示自己学术成果和文学才华的一种方式。但是,出版专著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流程和审批,还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如果你想在南京注册出版专著公司,那么你需要了解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出版专著公司的定义和分类
出版专著公司是指以出版专著为主要业务的法人单位,可以是国有的、集体的、民营的或者外资的。出版专著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
1.出版专著,包括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2.经营出版物的印刷、装订、发行、进出口等;
3.提供出版物的编辑、校对、翻译、设计、制作等服务;
4.开展与出版物相关的科研、咨询、培训等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管理条例》,出版专著公司分为以下几类:
1.一类出版专著公司:指具有出版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多种出版物的资格的出版专著公司;
2.二类出版专著公司:指具有出版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等部分出版物的资格的出版专著公司;
3.三类出版专著公司:指具有出版图书或者期刊的资格的出版专著公司;
4.四类出版专著公司:指具有出版音像制品或者电子出版物的资格的出版专著公司。
二、出版专著公司的注册条件和程序
出版专著公司的注册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有与出版专著公司的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出版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其中出版专业人员不少于10人,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2.有与出版专著公司的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办公场所、设备和资金,其中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有与出版专著公司的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出版物的选题、编辑、校对、设计、制作、印刷、装订、发行、进出口等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4.有与出版专著公司的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出版物的版权、著作权、信息安全等法律责任的承担和保障措施;
5.有与出版专著公司的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出版物的内容审查、出版许可、出版物编号、出版物标识等法定手续的办理和监督机制;
6.其他国家规定的条件。
出版专著公司的注册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地的省级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出版专著公司的名称、业务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出版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名单和简历、办公场所和设备的情况、出版物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法律责任的承担和保障措施、内容审查和出版许可的办理和监督机制等相关材料;
2.省级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提出备案申请,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省级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的备案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出版专著公司的备案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省级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并说明理由;
4.申请人凭出版专著公司的备案证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
5.申请人凭营业执照,向省级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版物的出版许可证、出版物编号和出版物标识等法定手续;
6.申请人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出版专著公司的相关信息,接受监督和管理。
三、出版专著公司的注册费用
出版专著公司的注册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注册资本:出版专著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一类出版专著公司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二类出版专著公司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三类出版专著公司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四类出版专著公司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需要在营业执照上注明,可以是现金或者其他资产,但是需要经过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和核实;
2.备案费:出版专著公司的备案费是指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支付的费用,用于审核出版专著公司的资格和条件。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调整出版物出版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出版专著公司的备案费为5000元人民币;
3.营业执照费:营业执照费是指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支付的费用,用于办理出版专著公司的法人登记和颁发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条例》,营业执照费为50元人民币;
4.出版许可证费:出版许可证费是指向省级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支付的费用,用于办理出版专著公司的出版物的出版许可证。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调整出版物出版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出版许可证费为1000元人民币;
5.出版物编号费:出版物编号费是指向省级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支付的费用,用于办理出版专著公司的出版物的出版物编号。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调整出版物出版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出版物编号费为1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