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设计资质办理流程及资料
福建工程设计资质办理流程及资料
福建工程设计资质是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证明工程设计单位从事工程设计业务的资格证书,也是工程设计单位承接工程设计业务的必要条件。福建工程设计资质的办理流程及资料如下:
一、申请条件
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单位资质标准》,申请福建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
2.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固定资产、经营场所和技术设备;
3.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手册;
4.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工程设计业绩;
5.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6.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信用状况,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诚信记录;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流程
申请福建工程设计资质的流程如下:
1.申请单位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申请单位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步,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或补正;
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的技术能力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进入下一步,评审不通过的退回或复评;
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批准申请单位的资质申请,批准的颁发资质证书,不批准的出具不予批准的通知书;
5.申请单位收到资质证书后,应在30日内到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并在备案后的30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示。
三、申请资料
申请福建工程设计资质的资料包括:
1.申请表,由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由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由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证等证件复印件,由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证明其与申请单位的劳动关系的材料,由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注册资本、固定资产、经营场所和技术设备的证明材料,如验资报告、资产清单、房产证、租赁合同、设备清单等,由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手册,由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8.工程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如设计合同、设计图纸、竣工验收证明等,由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信用状况的证明材料,如信用报告、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诚信记录的承诺书等,由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