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总包三级升二级的条件是什么
建筑总包三级升二级的条件是什么(建筑三级升二级新政策)
升级需考核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企业主要人员包括:注册执业人员、技术职称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4类人员。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和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2〕3号)新设立或申请增项的建筑业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申请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它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中:申请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企业需有注册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已取得施工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
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三级升二级对业绩有什么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三级资质标准:企业资产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重要的建筑材料和设备,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其包装上使用质量认证标志。使用单位经检验发现认证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有权向产品质量认证机构投诉。
住建厅证实了,三级资质到期将不能再申请延续,资质将失效!至少延长到12月31日,可以升二级或直接申请二级。政策时时在变,三级资质吸收合并已经不能解决燃眉之急,所以该升级就升级,该增项就增项。符合国家规定,如企业资产、企业主要人员以及企业工程业绩。
建筑施工总包二级资质申请条件
申请建筑资质需要企业的净资产要求,建筑总包二级资质要求企业的净资产在4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总共不少于12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技术负责人是建筑企业的重要人员,对建筑企业有重要的作用,申请建筑工程总包二级资质对企业技术负责人有一定的要求。需要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的工程施工经历,且具备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企业的中级以上技工不少于75人。
资质升级要求
相比三级资质,二级资质条件要高,三级资质企业净资产要求在800万元以上,各类人员要求也相对较少,所以企业在准备资质升级前需要达到资质标准的要求,不只是在企业条件上,工程业绩方面也要达到,二级资质要求工程业绩条件,企业需要近5年承担过4类工程中的2类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这四类工程有详细的要求,在申请二级资质证书时需要提交相应的工程业绩材料。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
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 12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8-11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2)高度 5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 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21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24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21-24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