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分立建筑资质的两种办理方式
建筑资质是建筑业企业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必要条件,也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建筑资质的获取、变更、延续等事项,都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办理。本文将介绍南京分立建筑资质的两种办理方式,以及各自的优缺点和注意事项。
什么是建筑资质分立?
建筑资质分立是指建筑业企业为了适应市场变化,调整经营结构,或者为了实现资产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将原有的建筑资质全部或部分转移给另一家企业的行为。建筑资质分立的主体一般是母公司和子公司,或者是同一控股集团下的不同企业。建筑资质分立的结果是,原有的建筑资质证书被注销,新的建筑资质证书被核发。
建筑资质分立的两种办理方式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建筑资质分立有两种办理方式,分别是整体分立和剥离分立。
1.整体分立是指一家企业将其所有的建筑资质转移给另一家企业,原企业的资质证书被注销,新企业的资质证书被核发。整体分立的条件是,原企业和新企业之间存在控股关系,或者原企业已经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
2.剥离分立是指一家企业将其部分的建筑资质转移给另一家企业,原企业的资质证书被变更,新企业的资质证书被核发。剥离分立的条件是,原企业和新企业之间存在控股关系,或者原企业和新企业都是同一控股集团下的企业。
建筑资质分立的优缺点和注意事项
建筑资质分立的优点是,可以实现建筑资质的快速获取,避免了新申请资质的复杂程序和长时间等待。同时,也可以实现建筑资质的优化配置,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建筑资质分立的缺点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控股关系、工商注销等,否则无法办理。另外,建筑资质分立也会带来一些风险,如资质转移后的业绩认定、社保缴纳、税务处理等,需要注意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
建筑资质分立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1.建筑资质分立的申请材料应完整、真实、有效,包括企业资质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章程、企业控股关系证明、企业资信能力证明、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企业科技进步水平证明、企业业绩证明等。
2.建筑资质分立的审批机关和程序应按照资质等级和类别确定,一般情况下,三级以下(含三级)的建筑资质分立,由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建筑资质分立,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如果涉及跨省的建筑资质分立,还需要经过原资质许可机关的同意。
3.建筑资质分立后,新企业应及时办理相关的注册人员、技术装备、社保缴纳等事项,以保证资质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同时,也应注意维护和提升资质的水平,不断增加企业的业绩和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