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建筑设计资质办理流程及资料

一、建筑设计资质的申请条件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建筑设计资质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企业法人资格。申请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规定的标准。一级资质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二级资质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三级资质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四级资质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企业技术人员。申请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数量和等级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相应数量和等级的高级、中级、初级职称人员。不同等级的资质对应不同的技术人员要求,具体可参见《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相关规定。

3.企业业绩。申请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设计业绩,即在申请前三年内完成的建筑设计项目,且项目的规模、类型、等级等要符合资质标准的要求。不同等级的资质对应不同的业绩要求,具体可参见《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相关规定。

4.企业管理体系。申请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通过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的认证,取得相应的认证证书。

二、建筑设计资质的申请流程

根据《吉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吉建管〔2018〕23号),建筑设计资质的申请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登录网上申请系统。企业申请建筑设计资质,包括首次申请资质、申请资质升级、增项、延续、简单变更、遗失补办证书,以及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等事项后申请资质的,均需登录“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jst.jl.gov.cn),点击“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进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提出相应资质申请。

2.填写申请信息。企业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填写申请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技术人员信息、业绩信息、管理体系信息等,并上传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技术人员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社保缴纳证明、业绩项目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设计图纸、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等。填写完成后,提交申请并打印申请表。

3.送达申请材料。企业将打印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规定的份数,装订成册,送达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其指定的受理机构。送达后,受理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于符合要求的,将发放受理通知书,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申请材料,并说明理由。

4.进行资质评审。受理机构将受理的申请材料交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资质评审委员会进行资质评审。资质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和行业代表组成,对申请单位的技术能力、业绩水平、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评审意见,并形成评审报告。

5.发放资质证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资质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决定是否批准申请单位的资质申请,对于批准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资质证书,对于不批准的,将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前需申请延续,否则将自动失效。

三、建筑设计资质的申请注意事项

在申请建筑设计资质的过程中,申请单位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资质等级和类别,不得超过自身的能力范围,也不得低于自身的发展需求。申请单位应按照资质标准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请材料,不得伪造、变造、隐瞒、夸大或者冒用他人的材料,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申请单位应注意申请材料的格式和份数,按照受理机构的要求,将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应为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副本应与正本一致。申请材料的份数应根据资质等级的不同而定,一级资质的申请材料应为四份,二级资质的申请材料应为三份,三级和四级资质的申请材料应为两份。

3.申请单位应注意申请时间和费用,按照受理机构的规定,及时送达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应的资质评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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