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企业资质重组分立需要哪些材料
安徽建筑企业资质重组分立需要哪些材料
安徽建筑企业资质重组分立是指原有的建筑企业通过合并、分立、收购等方式,形成新的建筑企业或者改变原有建筑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范围的过程。资质重组分立涉及到建筑企业的资质证书的变更、注销或者重新申请,因此需要提交一些相关的材料。本文将介绍安徽建筑企业资质重组分立需要哪些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相关的手续。
资质重组分立的类型和材料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资质重组分立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每种类型需要提交的材料也不同:
1.合并: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建筑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建筑企业的情况。合并后的新建筑企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2.合并协议或者合并方案;
3.合并后的新建筑企业的营业执照;
4.合并后的新建筑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5.合并后的新建筑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6.合并后的新建筑企业的注册资本的证明文件;
7.合并后的新建筑企业的主要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
8.合并后的新建筑企业的主要设备的清单和证明文件;
9.合并后的新建筑企业的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10.合并后的新建筑企业的近三年的施工业绩;
11.合并后的新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合并后的新建筑企业的资质申请表;
13.合并后的新建筑企业的资质评审意见书;
14.合并前的各个建筑企业的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15.合并前的各个建筑企业的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16.合并前的各个建筑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17.合并前的各个建筑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18.合并前的各个建筑企业的注册资本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9.合并前的各个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0.其他有关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21.分立:指一个建筑企业分立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新的建筑企业的情况。分立后的新建筑企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22.分立协议或者分立方案;
23.分立后的新建筑企业的营业执照;
24.分立后的新建筑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5.分立后的新建筑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26.分立后的新建筑企业的注册资本的证明文件;
27.分立后的新建筑企业的主要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
28.分立后的新建筑企业的主要设备的清单和证明文件;
29.分立后的新建筑企业的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0.分立后的新建筑企业的近三年的施工业绩;
31.分立后的新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分立后的新建筑企业的资质申请表;
33.分立后的新建筑企业的资质评审意见书;
34.分立前的原建筑企业的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5.分立前的原建筑企业的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36.分立前的原建筑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7.分立前的原建筑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8.分立前的原建筑企业的注册资本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39.分立前的原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0.其他有关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41.收购:指一个建筑企业收购另一个建筑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情况。收购后的新建筑企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42.收购协议或者收购方案;
43.收购后的新建筑企业的营业执照;
44.收购后的新建筑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5.收购后的新建筑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46.收购后的新建筑企业的注册资本的证明文件;
47.收购后的新建筑企业的主要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
48.收购后的新建筑企业的主要设备的清单和证明文件;
49.收购后的新建筑企业的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50.收购后的新建筑企业的近三年的施工业绩;
51.收购后的新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收购后的新建筑企业的资质申请表;
53.收购后的新建筑企业的资质评审意见书;
54.收购前的被收购建筑企业的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5.收购前的被收购建筑企业的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56.收购前的被收购建筑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7.收购前的被收购建筑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8.收购前的被收购建筑企业的注册资本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59.收购前的被收购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60.其他有关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61.变更:指建筑企业在不改变其法人主体的情况下,变更其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主要技术人员、主要设备等事项的情况。变更后的建筑企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62.变更申请书;
63.变更后的建筑企业的营业执照;
64.变更后的建筑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65.变更后的建筑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