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二级建筑资质人员配置有什么要求

甘肃二级建筑资质人员配置有什么要求

建筑资质是指建筑企业根据其经营范围、规模、能力和信誉等条件,经有关部门审查、认定和颁发的从事建筑活动的资格证书。建筑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其中一级资质的企业具有最高的经营权限,四级资质的企业具有最低的经营权限。不同等级的建筑资质对企业的人员配置有不同的要求,本文将介绍甘肃省二级建筑资质人员配置的相关规定。

二级建筑资质的含义和范围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二级建筑资质是指具有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资格,可以承接以下范围的工程项目: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以承接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包括住宅、公共建筑、工业厂房、仓库等建筑物的土建、装饰、设备安装等工程,以及与建筑工程相关的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交通工程、矿山工程等。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以承接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地铁、轻轨、管道、排水、供水、供热、供气、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城市广场等工程。

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以承接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包括水库、水电站、输水、灌溉、防洪、排涝、水土保持、水环境治理等工程。

4.交通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以承接交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包括公路、铁路、机场、港口、航道、航空导航等工程。

5.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以承接矿山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包括矿山开采、选矿、冶炼、尾矿处理等工程。

二级建筑资质的申请条件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申请二级建筑资质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具体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限额。国家规定的最低限额为:

| 资质等级 | 注册资本(万元) |

1.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技术、管理、经营人员,具体人数和资格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为:

| 资质等级 | 技术人员(人) | 管理人员(人) | 经营人员(人) |

其中,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经营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经营职业资格证书。

1.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具体种类和数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要求。国家规定的最低要求为:

| 资质等级 | 施工机械设备(台) |

1.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施工业绩,具体项目类型和规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水平。国家规定的最低水平为:

| 资质等级 | 施工业绩(万元) |

1.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具体内容和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为:

| 资质等级 | 管理体系 |

其中,GB/T是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家标准,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GB/T 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2.GB/T 24001-2016《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3.GB/T 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4.GB/T 50430-2007《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标准》

5.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信誉和社会责任,具体评价和考核方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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