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勘察设计资质过期怎么办理延续

湖北勘察设计资质过期怎么办理延续

湖北勘察设计资质是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证明勘察设计单位具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资格的证书。湖北勘察设计资质的有效期一般为五年,在有效期内,勘察设计单位可以承接相应等级和类别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那么,湖北勘察设计资质过期后,勘察设计单位应该如何办理延续呢?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介绍:

延续的条件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勘察设计单位申请延续资质的条件如下:

1.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资质管理部门组织的年度检查,并通过检查。

2.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完成相应等级和类别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且业绩良好,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者重大安全事故。

3.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勘察设计业务质量保证金,并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质量保证金。

4.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

5.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保持注册人员的稳定性和专业性,不得出现注册人员空挂、挂靠、兼职等现象。

6.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诚信经营,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延续的程序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勘察设计单位申请延续资质的程序如下:

1.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资质的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2.延续资质申请书;

3.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年度检查结果;

5.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业绩情况;

6.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质量保证金缴纳和使用情况;

7.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复印件;

8.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注册人员情况;

9.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遵守情况;

10.其他有关材料。

11.原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延续资质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延续资质的决定。

12.原发证机关同意延续资质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勘察设计单位颁发新的资质证书,并在其网站上公示。

13.原发证机关不同意延续资质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将不予延续资质的决定及理由书面通知勘察设计单位,并告知其享有的申诉权利。

延续的注意事项

勘察设计单位在办理延续资质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时参加年度检查,并保证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及时更新和完善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3.勘察设计单位应当诚信经营,不得有虚假申报、弄虚作假、贿赂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

4.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妥善保管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得转让、出借、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使用资质证书。

5.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按照规定承接相应等级和类别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不得超越资质范围或者擅自变更资质内容。

6.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按照规定缴纳和使用质量保证金,不得挪用、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使用质量保证金。

7.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按照规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不得有质量管理体系失效或者认证被撤销的情况。

8.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按照规定保持注册人员的稳定性和专业性,不得有注册人员空挂、挂靠、兼职等现象。

9.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按照规定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有重大质量事故或者重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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