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流程(网上税务申报步骤)
网上税务申报步骤
1 增值税申报流程
(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例)
操作方法
步骤一:登录【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云化申报】,点击此模块会显示本期的开票和发票抵扣情况,可进入引导式或填表式进行申报表填写;
步骤二:纳税人按要求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及各张附表。确认填写完整、无误后,点击保存、申报;增值税申报后将自动跳转至相关附加税费申报界面,据实填写报表“一般增值税、免抵税额、消费税、本期减免税(费)额、本期已缴税(费)额”等内容。
步骤三:申报成功后,可以立即查看申报结果(是否成功);录入申报日期等信息后,可以查询到申报结果。可点击【查看申报表】查看已填写的表单信息,可点击【申报作废】作废该申报记录。可点击【缴款】完成税款缴纳。
如果申报完成后忘记缴款,您可以重新进入缴款界面,流程如下: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进入【税费缴纳】模块,核对【未缴款】信息选择支付方式进行缴款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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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增值税作废流程
操作方法
报表申报成功之后,在没有扣款情况下,可以作废申报,操作步骤如下:
请登录【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错误更正】-【申报作废】,进入之后按步骤操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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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增值税更正流程
操作方法
请登录【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错误更正】,选择需更正的报表记录,点击【更正】,更正完成后,可以点击首页-【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结果查询】,可以查看是否已经申报成功了。
注意
1.本功能支持所属期2018年4月之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增值税小规模申报表进行更正。
2.过了征期更正可能产生滞纳金,相关情况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3.更正申报不支持更正税额小于之前申报的税额。此情况可以前往办税服务厅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