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施工总承包资质升级需要的条件要求

宿州施工总承包资质升级需要的条件要求

建筑业企业资质是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也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各序列又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申请相应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以扩大经营范围和提高竞争力。

宿州市是安徽省的一个地级市,位于安徽省西北部,是淮河流域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宿州市建筑业发展较快,拥有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建筑企业。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宿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级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宿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具体办法。

根据《关于《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宿州市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升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等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 已具有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同类别二级资质,即可直接申请同类别二级资质,也可按升级申请同类别二级资质。直接申请考核要求参照上述第一条,升级申请依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升级要求考核。
  • 企业直接申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需提供技术负责人的业绩,以及按升级申请同类别二级资质需提供的企业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需满足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业绩标准4类中的2项即可,不考核技术负责人申报业绩年限。
  •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 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 地下3层以上或单层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地下室1项;
  • 单体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1项;
  • 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工业厂房1项。
  • 企业在申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时,要求技术负责人需聘用在该企业满3个月(聘用在省住建厅系统、宿州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系统)。
  • 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时人员社保要求如下:新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对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提供一个月社保承诺;增项和升级方式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对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提供三个月社保承诺。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