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注册建筑室内设计公司要求和流程

建筑室内设计是一门综合性的专业,涉及到建筑、结构、设备、环境、材料等多方面的知识。建筑室内设计公司是从事建筑室内设计业务的法人单位,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和条件,才能在江苏省进行合法的经营活动。

一、注册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注册建筑室内设计公司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技术人员;
  • 具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
  • 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者职称;
  •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 1.1 资金要求

    注册建筑室内设计公司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持其经营活动。根据《建筑工程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 甲级:1000万元人民币;
  • 乙级:500万元人民币;
  • 丙级:300万元人民币。
  • 其中,甲级、乙级、丙级分别对应于能够承担国家重点工程、一般工程和小型工程的设计能力。注册资本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不得以评估价值形式出资。

    1.2 人员要求

    注册建筑室内设计公司需要有一定数量和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保证其设计质量和水平。根据《建筑工程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 甲级:总人数不少于100人,其中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0人,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0人,其他专业注册工程师不少于30人;
  • 乙级:总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0人,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5人,其他专业注册工程师不少于15人;
  • 丙级:总人数不少于20人,其中注册建筑师不少于5人,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他专业注册工程师不少于8人。
  • 其中,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其他专业注册工程师分别指具有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与建筑室内设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其主管部门备案。

    3 场所和设备要求

    注册建筑室内设计公司需要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办公场所和设备,以保证其设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建筑工程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办公场所和设备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 甲级: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其中绘图用房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设备配置应当满足国家有关规定;
  • 乙级: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其中绘图用房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设备配置应当满足国家有关规定;
  • 丙级: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其中绘图用房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设备配置应当满足国家有关规定。
  • 办公用房应当具有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并在其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设备配置应当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必要的设计工具。

    二、注册流程

    注册建筑室内设计公司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 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经审核通过后,领取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申请公司营业执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身份证明、出资证明、章程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后,领取公司营业执照;
  • 申请公司印章。向公安机关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后,领取公司印章制作登记证,到指定的印章刻制单位制作公司印章;
  • 申请公司税务登记。向税务机关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身份证明、出资证明、章程、印章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后,领取公司税务登记证;
  • 申请公司银行开户。向银行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身份证明、出资证明、章程、印章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开立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相关账户;
  • 申请建筑室内设计资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者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办公场所和设备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后,领取建筑室内设计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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