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怎么办理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是指具有承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业务能力的企业所应具备的资质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以承担以下范围的工程项目:
电厂(含核电站、火力发电站、水力发电站、风力发电站、太阳能发电站等)及其配套设施的施工总承包。输变电工程(含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变电站等)及其配套设施的施工总承包。其他与电力工程相关的建筑、机械设备安装、水利水电、市政公用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要办理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近三年内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近三年内完成的单项或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电力工程项目。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其中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具备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安全生产条件。办理流程如下:
企业向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企业信用报告、企业章程、企业管理制度、企业主要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近三年内完成的主要项目清单及其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证明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转交省级建筑市场监管机构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机构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送申请材料,并提出审核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申请材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