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承兑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至到期日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
电子商业汇票最长付款期限为1年,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由银行承兑后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
商业汇票可以在汇票到期日携带该汇票去银行进行承兑,付款期限一般为从到期日开始向后延10天。
假如商业承兑汇票未到期,那么付款人可以拒绝向商业承兑汇票的持有者付款;商业承兑汇票已经到期后,付款人见票之后,就需要把钱款打入商业承兑汇票持有者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电子商业汇票的概念
电子商业汇票是出票人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也就是商业汇票的电子化。可以如同实物票据一样进行质押、转让、托收、贴现等行为。适用对象主要为全国企事业单位。
电子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到期需要承兑可以提前10天内提示付款。汇票到期后,持票方可直接在电票系统向票据承兑人(银承汇票出票银行)提示付款,如果不存在瑕疵票据,并且没有退票的电子票据,款项在当天即可到账。如果是纸质的汇票,则需要将经办人、财务章、身份汇票、公章、营业执照、法人章带去银行填写进账单入账。
电子商业汇票质押
主要是为了给债权提供担保,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进行登记,以该票据为债权人设立质权,这就是指电子汇票的质押行为。
电子商业汇票进行质押,则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出质人名称;
(2)质权人名称;
(3)质押日期;
(4)表明“质押”的字样;
(5)出质人签章。
电子商业汇票的质押解除时,则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表明“质押解除”的字样;
(2)质押解除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