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租赁准则的会计处理折旧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资金不足时一般会选择租赁的方式进行生产经营,对于新租赁准则,会计人员应如何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新租赁准则的会计分录

  一、承租人

  1、初始计量

  借:使用权资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差额)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预付账款

  银行存款

  预计负债

  2、后续计量

  (1)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费用/在建工程等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2)支付租赁付款额时: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贷:银行存款等

  (3)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出租人

  1、初始计量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

  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预计租赁期结束时的未担保余值)

  银行存款(已经收取的租赁款)

  贷:融资租赁资产(账面价值)(业务不多,也可通过固定资产核算)

  资产处置损益(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可借可贷)

  银行存款(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2、后续计量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什么是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是指根据或有事项等相关准则确认的各项预计负债,包括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以及固定资产和矿区权益弃置义务等产生的预计负债。

资产处置损益是什么?

  资产处置损益是新增加的会计科目,主要用来核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因出售,转让等原因,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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