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计算及案例(留抵税额通俗解释)
留抵税额通俗解释:增值税留抵税额是指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不足以抵扣当期进项税额的差额。
比如企业本期因工程施工等原因进项较多,而销量不太好等情况下,应纳税额会小于0,那么就形成了留抵税额,可以结转下期抵扣。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
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
符合条件的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自2019年7月以后可以按照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的100%申请退还。
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包括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案例
某企业2019年3月底,留抵税额为10万元。自2019年7月—2020年1月,留抵税额均为10+万元(也就是说增量留抵税额大于0),2020年1月留抵税额80万元。
则2020年1月的增量留抵税额为(80-10)=70万元。
假设进项构成比例为80%(只是假设哦!)。则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70×80%×60%=33.6万元。如果该企业为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则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70×80%=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