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预中标通知书是不是就代表自己中标了

  答案是否定的。如果投标人收到了业主单位发来的预中标通知书,千万别高兴的太早,因为,这预中标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之间虽然只差一个字,但二者之间的性质却千差万别。实践操作中,有的招标人为了向中标人压价或讲条件,先向中标人发一个所谓的“预中标通知书”,与其进行谈判,谈判达不到预想目的,就拜拜,再和下一个谈,谈成了才正式发一个“中标通知书”。这样做的目的很简单,因为按照目前通常的理解中,招标文件的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而中标通知书是承诺,要约和承诺一旦具备,合同即告成立。基于“中标通知书”这种严肃的意义,所以部分招标人不敢也不想轻易出手这份承诺,于是衍生出了“预中标通知书”这个概念。事实上,现有的法律体系中是没有预中标这个概念的。“预中标通知书”一般都是业主压价或讲条件的一个施压方式,不具备法律效力,是一种不规范的操作。但是,投标人处于弱势地位,为了中标,只能忍气吞声接受,否则,你即使是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合格中标候选人,也不一定能拿到“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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