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既不是最终控股企业,又不是被集团指定报送的企业,是否有可能被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国别报告?

如果既不是最终控股企业,又不是被集团指定报送的企业,是否有可能被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国别报告?

  答:当企业在接受主管税务机关特别纳税调查时,可能会被要求提供国别报告,前提是其所属跨国企业集团应当准备国别报告,且中国税务机关未能成功获取。未能获取的原因有:

  (一)集团未向任何国家提供国别报告;

  (二)集团已向其他国家提供国别报告,但我国与该国尚未建立国别报告信息交换机制;

  (三)集团已向其他国家提供国别报告,且我国与该国已建立国别报告信息交换机制,但实际并未成功交换至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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