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工业生产线设备是否属于与工程不可分割的必须招标的货物)
工业生产线设备属于与设备安装工程有关的设备,国有企业采购生产线成套设备,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的,应当进行招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工业生产线建设应当属于工程建设项目,其设备采购应当属于设备安装工程的采购,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组成部分。因此,根据前述法规的规定,国有企业采购工业生产线设备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