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接范围

建筑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接范围是指建筑企业根据其具备的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可以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的类型、规模和数量。建筑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接范围的制定,旨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建筑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划分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以下五个等级:

1.一级:具有承接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能力,不受工程数量限制,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二级:具有承接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能力,但每年承接的工程数量不得超过20个,且每个工程的合同额不得超过2亿元人民币。

3.三级:具有承接住宅、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等项目的能力,但每年承接的工程数量不得超过15个,且每个工程的合同额不得超过1亿元人民币。

4.四级:具有承接住宅、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项目的能力,但每年承接的工程数量不得超过10个,且每个工程的合同额不得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5.五级:具有承接住宅、公共建筑等项目的能力,但每年承接的工程数量不得超过5个,且每个工程的合同额不得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建筑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申请条件

建筑企业要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和净资产。

3.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以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4.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检测设备。

5.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施工业绩和质量信誉。

6.有健全的质量、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

7.有健全的法律、财务、合同、档案等管理制度。

8.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建筑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申请流程

建筑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申请流程如下:

1.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

2.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发放《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3.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企业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设备配备、业绩情况、管理体系等。

4.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专家核查意见,作出资质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不予批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5.申请企业对资质审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复议,或者向上一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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