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转让流程及注意事项
拉萨是西藏自治区的首府,也是中国最高海拔的城市之一。拉萨拥有悠久的历史和文化,是藏传佛教的圣地,也是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随着西藏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加快,拉萨市场上对施工总承包资质的需求也越来越大。施工总承包资质是指施工单位具备承担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任务的能力和条件,由国家或地方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其中一级资质是最高等级,能够承接各类建设工程项目。
如果您想在拉萨从事施工总承包业务,您可以选择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也可以选择转让已有的施工总承包资质。转让资质是指施工单位将其已获得的施工总承包资质转让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以便后者能够顺利开展施工业务。转让资质可以节省申请资质所需的时间、成本和风险,也可以为转让方带来一定的收益。但是,转让资质也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否则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拉萨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转让流程
根据《西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西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拉萨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转让流程大致如下:
1. 资质转让双方签订协议
首先,资质转让双方需要签订一份书面的资质转让协议,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转让内容、转让价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协议中还应注明该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完成相关手续后向西藏自治区建设厅备案。
2. 资质转出方注销原有资质
其次,资质转出方需要向原发证机关(即西藏自治区建设厅)申请注销原有的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并提交以下材料:
原发证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作出决定。如果同意注销,原发证机关应当收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及副本,并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注明“已注销”字样,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厅网站上公示注销信息。
3. 资质转入方申请新的资质
最后,资质转入方需要向西藏自治区建设厅申请新的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并提交以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