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赞助、捐赠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用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赞助、捐赠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规定,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尽管这不是一项新政策,但这是首次在《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上作为专门项目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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