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工程一级资质变更怎么办理手续

矿山工程一级资质变更的申请条件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矿山工程一级资质变更的申请条件如下:

1.企业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证明;

3.股权结构变更的,应当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股权变更登记证明,以及股权变更后的股东名单、股权比例和股东出资证明;

4.注册资本变更的,应当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证明,以及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出资证明;

5.其他需要变更的事项的,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矿山工程一级资质变更的申请材料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矿山工程一级资质变更的申请材料如下:

1.申请表,应当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变更事项、变更原因等内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原资质证书,应当与申请表一并提交,以便原发证机关注销或换发;

3.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应当与申请条件相对应,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企业近三年的业绩证明,应当包括已完成的矿山工程项目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质量评定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企业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设备等情况的说明,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其他原发证机关要求的材料,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提供。

矿山工程一级资质变更的申请流程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矿山工程一级资质变更的申请流程如下:

1.企业应当在变更事项发生后的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2.原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和材料后的15日内,对申请和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应当通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3.企业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15日内,配合原发证机关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合格的,应当通知企业进行公示;

4.企业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5日内,将变更事项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无异议的,应当通知企业领取变更后的资质证书;

5.企业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15日内,向原发证机关交回原资质证书,领取变更后的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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