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级资质设计院变更怎么办理
甲级资质设计院变更怎么办理
甲级资质设计院是指具有甲级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可以承担各类建筑工程的设计业务。甲级资质设计院变更是指甲级资质设计院在发生股权变更、名称变更、法人变更、地址变更等情况时,需要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过程。甲级资质设计院变更的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准备变更申请材料
根据《建筑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甲级资质设计院变更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甲级资质设计院变更申请书,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甲级资质设计院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甲级资质设计院变更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股权变更协议、名称变更登记证明、法人变更登记证明、地址变更登记证明等。
4.甲级资质设计院变更后的单位基本情况表,应填写单位名称、地址、法人、注册资本、股东构成、主要技术人员等信息,并附上单位法人、技术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复印件。
5.甲级资质设计院变更后的单位业绩表,应列出单位近三年内承担的主要设计业务项目,并附上相关合同、设计成果等证明材料。
6.甲级资质设计院变更后的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组织结构、质量管理程序、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记录等内容。
7.甲级资质设计院变更后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等内容。
8.其他原发证机关要求的相关材料。
二、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甲级资质设计院变更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应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交变更申请材料。原发证机关一般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甲级资质设计院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变更申请材料,也可以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在线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三、接受变更审查
原发证机关收到甲级资质设计院变更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如果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原发证机关应当一次性告知甲级资质设计院需要补正的内容,并在甲级资质设计院补正后重新进行形式审查。如果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原发证机关应当将申请材料转交给专家评审委员会,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甲级资质设计院变更后的单位情况、业绩、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等进行实质审查。专家评审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质审查,并出具评审意见。
四、领取变更登记证书
原发证机关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决定是否批准甲级资质设计院的变更申请。如果批准,原发证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甲级资质设计院发放变更登记证书,并在网上公示变更信息。如果不批准,原发证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甲级资质设计院出具不予批准的通知书,并说明理由。甲级资质设计院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级资质设计院变更登记证书是甲级资质设计院变更后的有效证明,甲级资质设计院应当妥善保管,并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检查。甲级资质设计院变更登记证书的有效期与原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一致,甲级资质设计院应当在变更登记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