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
黑龙江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是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3年4月1日发布的一项规范性文件,旨在规范黑龙江省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的申请、审核、颁发和管理,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一、特级资质申请条件
根据《黑龙江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申请特级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企业注册地在黑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 企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在近五年内完成了至少两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的项目。
3. 企业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信誉和履约能力,近五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诚信失信行为。
(二)技术条件
1. 企业具有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持续有效运行。
2. 企业具有一支高素质的技术管理团队,其中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0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0人;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教授级高工或博士学位人员不少于10人;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硕士学位人员不少于50人。
3. 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近五年内获得国家或省级科技进步奖或优秀工程设计奖的项目不少于5项,其中一等奖或特等奖不少于1项;拥有国家或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少于1个;拥有国家或省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实验室不少于1个;拥有有效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不少于10项。
(三)装备条件
1. 企业具有先进的施工装备和设备,总价值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其中自有装备和设备价值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2. 企业具有适应各类建筑工程施工需要的专用装备和设备,如大型起重机、钻机、挖掘机、混凝土泵车、塔吊、模板支架等。
3. 企业具有先进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智能化施工系统,如BIM、ERP、GIS、GPS等。
二、特级资质申请流程
根据《办法》,申请特级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一)提交申请材料
1. 企业应向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近五年的审计报告。
(3)企业近五年完成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质量评定证书等。
(4)企业技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运行情况报告。
(5)企业技术管理团队的人员名单、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等。
(6)企业获得的科技进步奖或优秀工程设计奖的证书及项目简介。
(7)企业拥有的科技创新平台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证书及运行情况报告。
(8)企业拥有的重点实验室或工程实验室的证书及运行情况报告。
(9)企业拥有的专利证书及专利简介。
(10)企业装备和设备的清单、价值评估报告、产权证明等。
(11)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智能化施工系统的介绍及运行情况报告。
2. 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规范,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受理和审核
1.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并通知申请企业。
2.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申请企业是否符合特级资质申请条件。
(2)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规范。
(3)申请企业的技术管理水平、技术创新能力、装备水平等是否达到特级资质要求。
3. 审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和补正三种,审核意见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
(三)现场核查
1. 通过审核的申请企业,应接受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
(1)申请企业的注册地、办公地、生产基地等实际情况是否与申请材料一致。
(2)申请企业的技术管理团队、装备和设备等实际情况是否与申请材料一致。
(3)申请企业在建或已竣工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等实际情况是否与申请材料一致。
2. 现场核查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核查意见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