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政设计乙级资质办理条件及资料
太原市政设计乙级资质办理条件及资料
市政设计乙级资质是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单位具备的从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的资质等级之一,按照《建设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规定,市政设计乙级资质可以承担以下范围内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务:
1.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轨道交通、城市轻轨交通、城市有轨电车、城市快速公交、城市水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
2.与市政公用工程相关的建筑工程的设计;
3.与市政公用工程相关的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工程检测、工程施工等业务的技术服务。
市政设计乙级资质的办理条件
根据《建设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规定,市政设计乙级资质的办理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注册资本:市政设计乙级资质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专业技术人员:市政设计乙级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注册市政工程师不少于3人,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人,注册设备工程师不少于2人,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人,注册给排水工程师不少于2人,注册暖通空调工程师不少于1人,注册燃气工程师不少于1人,注册环境工程师不少于1人,注册园林工程师不少于1人,注册城市规划师不少于1人,其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
3.设计业绩:市政设计乙级资质的设计业绩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4.在近三年内,完成了至少3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务,其中至少1项为市政公用工程总体设计或专业设计;
5.在近三年内,完成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务的合同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6.在近三年内,完成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务的合同额中,至少有1项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7.设计设备:市政设计乙级资质的设计设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8.设计用房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且符合设计工作的要求;
9.设计用计算机不少于20台,且配备相应的设计软件;
10.设计用仪器仪表不少于10台(套),且符合设计工作的要求;
11.质量管理体系:市政设计乙级资质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2.建立并实施符合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13.通过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市政设计乙级资质的办理资料
市政设计乙级资质的办理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表:填写《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税务登记证:提供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资本证明:提供银行出具的注册资本到位证明或验资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6.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加盖单位公章;
7.专业技术人员证书: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等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设计业绩证明:提供设计业绩的合同、结算单、竣工验收证明等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设计设备清单:提供设计设备的清单,加盖单位公章;
10.设计用房证明:提供设计用房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其他相关资料:根据申请情况,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市政设计乙级资质的办理流程
市政设计乙级资质的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准备资料:按照办理条件和资料要求,准备好申请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2.提交申请:将申请资料提交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市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市政设计乙级资质;
3.受理审核: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受理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4.现场核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设计设备、设计用房、质量管理体系等;
5.审批公示: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进行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的予以颁发市政设计乙级资质证书,有异议的进行处理;
6.领取证书:申请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市级建设主管部门领取市政设计乙级资质证书,证书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