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保费什么时候开始由税务部门征收的
自2020年11月21日起,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含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职工个人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养老金中扣缴部分除外),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自2020年11月21日起,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含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职工个人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养老金中扣缴部分除外),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