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型企业退税“类型”(企业退税一般是什么税种)

各类型企业退税“类型”

(一)退存量留抵税额

  1.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二)退增量留抵税额

  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提醒1】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时间为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的起始时间,当期未申请的,以后纳税申报期也可以按规定申请。

  【提醒2】2022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从申报期内延长至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仍需在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

  【提醒3】纳税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同时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

  【例】某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2年8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20万元,在9月纳税申报期申请增量留抵退税时,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20万元(=120-100),9月30日期末留抵税额为120万元,该纳税人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申请退存量留抵税额为100万元;10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50万元,在11月纳税申报期申请增量留抵退税时,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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