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返乡创业补贴要走哪些程序(农民创业补贴政策)
农民工返乡创业补贴要走哪些程序(农民创业补贴政策)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
二、申请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放宽至6个月),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2.返乡农民工: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3.大学生:对大学生在我省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以及在我省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和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申请材料
创业补贴申报表、工商注册登记证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社保卡原件、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办理流程
服务对象持申请材料到县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或县农民工服务中心申请创业补贴,经县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或县农民工服务中心核实,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发放补贴。
五、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含补贴支付环节)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返乡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指南
一、政策内容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返乡创业农民工。按照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办理要件
(一)《返乡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注册证、民政登记证书,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址和登记注册页面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复印件(一式三份)。
(三)申请人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四)创业主体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三、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四、办理流程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携带要件材料到企业注册地的旗县区就业服务部门申请。
(二)资料审核。旗县区就业服务部门及时对申请人的创业情况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正常运营时间、是否初次创业等情况,并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内对比查询。符合条件的报旗县区人社部门审核。
(三)公示及资金拨付。旗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合格的,在同级人民政府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旗县区就业服务部门将资金拨付到本人银行账户或企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