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损失申报扣除的时间问题(资产损失申报扣除的时间问题有哪些)
损失申报扣除的时间问题
(1)实际资产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应在哪一年税前扣除?
答: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有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2)公司部分固定资产2021年发生报废损失,但当年未实际处置,在2022年进行变卖处理,变卖损失计入2022年损益。对于这种情况,损失确认时间是2021年还是2022年?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第四条的规定,“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应在实际处置和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两项条件同时具备的年度申报扣除。上述损失应作为2022年发生的损失,在2022年申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