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企业完成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后,按规定申报之前的“六税两费" ,如何确定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按年申报的如何处理?(新设企业什么时候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建账情况)

新设立企业完成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后,按规定申报之前的“六税两费" ,如何确定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按年申报的如何处理?

  答:根据《公告》第一条第(二)项 ,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得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按规定申报当月及之前的“六税两费”的,依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确定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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