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济南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查询)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济南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已经发布。《年度报告》总体反映了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一年来的业务运行和制度执行情况,概括总结了住房公积金扩大制度覆盖面、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改进和提升服务效能,发挥住房保障作用等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

一、实施阶段性支持政策,纾解企业困难保障职工权益

  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纾解企业困难、保障职工权益。为企业纾困方面,允许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保障职工权益方面,受疫情影响的职工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为方便职工就近办理业务,进驻章丘区、钢城区政务服务大厅。实现租赁商品房定额提取业务线上一步办结。我市共有12家企业缓缴了住房公积金,992家企业降低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共减轻企业负担5750万元。

二、持续推进缴存扩面,制度受益面不断扩大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缴存扩面政策,积极引导非公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受疫情影响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持续扩大。全年新开户单位13231家,新开户职工23.43万人。实缴职工194.67万人,缴存额399.07亿元,缴存余额1147.4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51%、15.95%和14.5%。连续两年缴存余额突破千亿元,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进一步扩大。

  缴存职工中,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类型单位占47.67%,比上年增加1.52个百分点,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占比持续增长。新开户职工中,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类型单位的职工15.34万人,占全年新开户职工的65.5%。非本市户籍的缴存职工15.97万人,住房公积金帮助新市民解决住房问题的作用更加凸显。

三、提取额稳步增长,有效减轻职工购租房压力

  全年64.9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53.72亿元,同比增长8.51%、9.29%。住房消费类提取继续占主导地位,占全年提取额的82.3%。其中,提取194.77亿元用于购买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同比增长5.76%,切实减轻了职工购房资金压力。支持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落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全年租房提取13.15亿元,同比增长47.81%,占当年提取金额的比例逐年上涨,为15.68万无房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资金支持。

四、个贷规模持续扩大,有力支持基本住房需求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出台提高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重点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34万笔139.07亿元。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2.95万笔1430.56亿元,贷款余额777.2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8.43%、10.77%、8.46%。贷款规模持续扩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比同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低0.9-1.2个百分点,2022年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期内可为贷款职工节约利息支出23.96亿元,平均每笔贷款可节约7.17万元,降低了职工购房贷款成本。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2.53万笔,占当年总发放笔数的75.69%,满足了职工对自住住房的刚性需求。职工贷款所购住房以中小户型为主,住房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的占87.32%。中低收入贷款职工占所有贷款职工的比例为96.45%,更多的中低收入群体享受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全面落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全年发放异地贷款3390笔15.85亿元,保障了缴存职工异地购房权益。

五、增值收益持续增长,助力我市保障住房建设

  2022年,实现增值收益17.88亿元,同比增长16.25%。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34亿元。其中,市中心实现增值收益12.93亿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49亿元。当年上交市本级财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99亿元。

六、聚焦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1. 牵引黄河流域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按照“济南市-省内黄河流域城市-全国黄河流域主要城市”三个维度,分步实施“数字黄河链”建设,建成黄河流域骨干数字通道,建立起高效的数据要素流通渠道。群众可随时从链上获取消费数据并查看使用情况,使数据随身带、随时用、随地使,已成为国内跨度最长,跨区域最广的区块链应用场景。

  2. 创新推出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联合济南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单位推出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新模式,对于存在抵押的房产要上市交易的,无须提前还贷或垫付资金就可以完成过户。引入公证“提存账户”,资金的交付全程封闭运行,避免发生资金纠纷。交易时间由原来1个多月缩短到3天,解决职工凑钱还清银行贷款,解除抵押后才可贷款的堵点、痛点,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3. 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支持企业发展。联动政府、园区、市担保集团、企业和金融机构搭建融资平台,开展银企对接活动,“一区(园、企)一策”引导银行提供定制化的精准金融支持,实现服务政府、服务园区、服务企业和公积金制度扩面的多方共赢,为地方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已组织12个县区、园区政银对接会,协调金融机构向园区和企业发放贷款约267亿元。

  4. 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提档升级。通过全面梳理办事事项、细化颗粒度、优化前后台分离机制,让缴存职工“最多跑一次”甚至“零跑腿”。商贷按月委托提取拓展至30余家银行,公积金贷款按月委托提取覆盖至全省,全面实现“一次签约、按月支付”,已累计办理23万人次。租房提取“秒批秒办”零材料办理,缴存人在线申请后系统自动即时办结、资金实时支付。在9家公积金受托行网点建立18个“公积金服务标准厅”,打造具有济南地域特色、公积金行业特点、金银合作特征的公积金服务网络。依托公积金受托银行智慧终端,全面上线公积金信息查询、公积金提取、贷款还款、证明打印等高频服务事项,形成覆盖全省798个营业网点,其中济南130个网点,自助终端420台,实现了业务“就近办”。(原文地址http://gjj.jinan.gov.cn/art/2023/3/31/art_65560_47496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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