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总承包三级资质人员要求有哪些
市政公用工程是指城市建设和管理中涉及到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环境卫生等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是指承担市政公用工程的全部或大部分施工任务,并对其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负责的活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是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能力的企业所应具备的条件和水平。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四个等级,其中三级资质是最低的等级,也是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入门条件。那么,市政总承包三级资质人员要求有哪些呢?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市政总承包三级资质人员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企业主要人员。市政总承包三级资质要求企业主要人员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具体要求如下: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注册建造师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颁发证书,具有从事建筑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建造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负责或协助负责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管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是指企业中对整个或部分施工项目的技术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的人员。技术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控制和保证施工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中级以上职称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评定并颁发证书,具有从事建筑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以上职称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能够参与或协助完成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施工或监理等任务。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考核或培训合格,并颁发证书,具有从事建筑施工操作或服务的专业技能人员。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和操作规范,能够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要求完成市政公用工程的各项施工任务。二是企业资产。市政总承包三级资质要求企业资产达到一定的规模和水平,以保证企业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信誉,能够承担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风险和责任。具体要求如下: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净资产是指企业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净额,反映了企业自有资本的规模和实力。净资产越高,说明企业的偿债能力和发展潜力越强。三是企业工程业绩。市政总承包三级资质要求企业工程业绩达到一定的数量和质量,以证明企业有一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经验和能力,能够保证施工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具体要求如下: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这意味着企业至少要有两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是由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亲自负责或协助负责的,并且这些项目的规模、难度和质量都达到了市政总承包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水平。四是承包工程范围。市政总承包三级资质规定了企业可以承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的类型和规模,以限制企业不要超出自身能力范围,避免造成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问题。具体范围如下:
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2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8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下热力管道;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轨道交通工程);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