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办理申请建筑劳务资质时需满足哪些条件

建筑劳务资质是指建筑业企业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劳务作业的资质,是企业承接施工劳务项目的基本条件。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114 号),建筑劳务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临时四个等级,不同等级的资质对应不同的承包范围和能力。本文将介绍天津市办理申请建筑劳务资质时需满足的条件,以及相关的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

申请条件

根据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的通知,申请建筑劳务资质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资产:净资产 200 万元以上,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企业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3.企业信誉: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记录,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无恶意拖欠项目款记录,无恶意串通投标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记录。

4.企业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与承担项目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具有与承担项目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

申请流程

申请建筑劳务资质的流程如下:

1.填写申请表:在市住建委智慧住建综合服务平台上注册并登录,选择“建筑业企业资质”模块,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并上传相关材料。

2.受理审核:市住建委收到申请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审核,并通过平台反馈审核结果。如审核通过,则进入下一步;如审核不通过,则退回申请,并说明原因。

3.现场核查:市住建委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企业资产、主要人员、信誉、经营等方面。核查结果将在平台上公示,并通知申请企业。

4.资质审定:市住建委根据现场核查结果,对申请企业进行资质审定,并在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定决定。如审定通过,则颁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如审定不通过,则出具《不予审定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5.备案登记:申请企业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在平台上进行备案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注意事项

在申请建筑劳务资质时,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虚假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受理或撤销资质。

2.申请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资质等级,不得超过自身的承包能力。

3.申请企业应按时参加现场核查,如无正当理由未参加或拒绝参加的,将被视为放弃申请。

4.申请企业应妥善保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如有遗失、损毁或变更的,应及时向市住建委申请补办、换发或变更。

5.申请企业应在资质有效期内进行延续申请,如逾期未申请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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