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捐赠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金额是如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金额是如何规定的?

“限额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

  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全额扣除”

  1.个人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和物资支出可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2.2000年1月1日起,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3.2000年10月1日起,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青少年活动场所、电子游戏厅有关所得税和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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