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香港律师各类公证!
在香港注册的公司是为内地服务的境外外资公司,外资公司进入内地开展经营活动需要办理一定的手续。即香港公司寄往国内的文件、资料需要由中国司法部指定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证明,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递,简单来说,香港公司的文件、资料需要经过公证才能使用,否则文件在内地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要对香港公司的文件进行公证,一般情况下,可以委托有资质的香港秘书公司对文件进行公证。
至于香港公司投资内地需要哪些资料,要看内地当地的政策法规。确认后,可以直接将扫描件或复印件交给律师,并注明公证文书的用途。
作为外资企业,香港公司可以采用一些特殊的运作模式进入内地市场开展业务活动:
1.香港公司授权内地公司做品牌。香港公司授权内地公司生产经营。这种方式可以有效节约成本,所以也是香港公司在内地经营最常用的方法。它的操作也很简单。其以香港公司的名义与境内公司签订授权协议,境内公司全权负责香港公司在中国的日常事务。签订授权协议后,国内公司可以使用香港公司的品牌进行推广和运营。
2.成立中外合资(或外商独资)企业,就是以香港公司的名义回国投资。然而,这种方案昂贵且复杂。首先需要公司认证,认证文件由中国驻当地大使馆或代表处出具(香港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出具)。然后由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外经贸委进行项目审批,随后进行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而且设立合资或外商独资企业也需要验资,投资时需要以外汇形式从境外汇入资金。
3.香港公司在内地设立办事处或代表处如果香港公司在内地的经营活动仅限于联系客户或供应商,那么注册办事处就是一种省钱省事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境外公司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进行会计核算或税务登记。但办事处只能联系业务,而不能单独与客户形成直接的购销关系。
香港的公司资格公证由香港律师(也称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转递的公证文书。所谓香港公司资质证明,也叫香港公司全套公证。是能够证明其资格的文件,一般指公司的设立文件。香港公司主体包括以下文件:香港公司登记证CI、商业登记证BR、年度申报NAR1或NNC1文件。香港律师公证一般用于香港公司在内地设立代表处或港资公司时提交的法律文件的公证,也可用于香港公司在内地购置房产、在内地投资、打官司时的公证,或来自香港的学历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等文件在内地使用时的公证。当海外公司或外国人需要在中国大陆政府部门注册公司、购买房产或注册商品时,他们需要出具所在国家或地区律师的公证文件。
一般香港公司的中文公证可以分为两类,香港公司半公证和香港公司全公证。
1.Hon的半套公证
3.其他公证除了通常意义上的“全套”和“半套”公证外,香港公司还可能被要求对其他官方(权威)文件进行公证,包括公司在香港的注册地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际认购股本、公司董事及股东、会计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财产持有情况、公司贷款、公司签署的合同或担保文件等。香港公司需要公证的具体文件,通常是由内地用户决定的。
两种常见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公证文件:
1.证明公司信息状况所需的文件:(1)公司登记证(2)商业登记证(3)公司成立表NNC1/周年申报表NAR1文件,其他变更文件(具体以政府网站上的信息为准)。
2.董事会会议决议公正性所需文件:(1)董事会会议纪要,(2)公司登记证,(3)商业登记证,(4)NNC1/NAR1文件,(5)董事名单、股东姓名、其他变更文件(具体以政府网站信息为准)。
外商投资企业的类型根据外国投资者的股份和股份在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产中的不同比例以及其他法律特征,外商投资企业可分为四种类型:
合资企业:由中外合营者共同投资经营,按投资比例分担风险和盈亏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国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律要求;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因此,这种合资企业称为股权合资企业。
外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企业的全部资本。
本均为外商出资和拥有。不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外商投资合伙:其主要的,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
合作经营:中外合作各方通过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额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故此种合营称为契约式合营。
办理香港公司公证的注意事项:
1.公证的份数:根据自己的使用用途以及当地政府的需要,与相关部门确认。
2.公证内容:公证的文书,需要体现的信息,是否需要外籍人士等。
3.公证的用途:每个地方和国家政策不同,需要去和使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