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的划分标准(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标准)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
微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的划分标准?
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微企业:
1、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2、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3、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申请小微企业认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中小微型企业认定申报表》;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
4、企业上一年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单据(全年缴纳人数没有变动的,仅需提供12月份单据)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可携带相关文件去各区市工信部门办理。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