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的区别(总账与明细账的关系与区别)
在会计核算工作中,为了适应经营管理的需要,对于企业的一切经济业务都要在有关会计科目中进行记录,既要提供总括的核算指标,又要提供明细的核算指标,因此,就必须同时设置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
总账与明细账的关系:
1、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内容相同。
2、登记账簿的原始依据相同。
总分类的登记方法:
总分类账的登记方法因登记的依据不同而有所不同。经济业务少的小型单位的总分类账可以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经济业务多的大中型单位的总分类账可以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或汇总记账凭证或根据试算平衡表等定期汇总并登记。
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的区别:
1、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的详细程度不同。总分类账户是概括地反映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提供的是总括性指标;而明细分类账户是详细地反映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提供的是比较详细具体的指标。
2、作用不同。总分类账户对明细分类账户具有统一控制作用;明细分类账户对总分类账户具有补充说明作用。总分类账户与其所属明细分账户在总金额上应当相等。
总账与明细账的要点:
平行登记是指对所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都要以会计凭证为依据,一方面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记入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方法。
1、依据相同
对发生的经济业务,都要依据同样的原始凭证或者记账凭证,既登记有关总分类账户,又登记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
2、方向相同
将经济业务记入总分类账和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时,记账方向必须相同,即总分类账户记入借方(贷方),明细分类账户也应记入借方(贷方)。
3、期间相同
对每项经济业务在记入总分类账户和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过程中,可以有先有后,但必须在同一会计期间全部登记入账。
4、金额相等。
总分类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
总分类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总分类账户期初余额=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期初余额合计
总分类账户期末余额=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期末余额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