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建筑企业资质新办常见问题汇总
建筑企业资质是指建筑企业从事建筑活动所具备的相应条件和能力,是建筑企业合法经营的基本凭证。建筑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和设计资质四类,每一类又分为不同的等级和专业。建筑企业资质新办是指建筑企业首次申请或增加资质类别、等级或专业的行为。
六安市是安徽省的一个地级市,位于安徽省中西部,是皖西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六安市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也是一个发展迅速的现代化城市。六安市建筑业发展势头良好,建筑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建筑项目规模不断扩大,建筑质量不断提高。为了规范和促进六安市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对建筑企业资质新办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指导。
一、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或增加建筑企业资质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具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和专用设备;具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近三年内完成或承担的工程业绩;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营状况;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记录;符合其他相关要求。二、申请材料
根据《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申请或增加建筑企业资质应提交以下材料: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企业近三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企业技术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各一张;企业技术工人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各一张;企业专用设备的登记证书、检验报告或购置发票复印件;企业近三年内完成或承担的工程业绩的合同、竣工验收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复印件;其他相关材料。三、申请流程
根据《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申请或增加建筑企业资质应遵循以下流程:
建筑企业向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申请材料,经初审合格后,领取《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申请受理通知书》;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分为通过、补正和不通过三种,评审结果以《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评审意见书》形式出具;建筑企业根据评审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通过或补正后通过的,领取《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核准通知书》;不通过的,可以在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重新组织评审,评审结果为终审结果;建筑企业持《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核准通知书》到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取《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证书》。四、申请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或增加建筑企业资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注意事项
在申请或增加建筑企业资质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规范,如有虚假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退回或驳回,并可能受到相应的处罚;申请材料应【【已经检测】】申请材料应按照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要求进行装订、封面、目录和编号,每份申请材料应备齐三套;申请或增加资质的建筑企业应在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官方网站上进行网上备案,并及时更新备案信息;申请或增加资质的建筑企业应在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工作时间内进行现场办理,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申请或增加资质的建筑企业应在收到《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核准通知书》后的30日内领取《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证书》,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或增加资质的建筑企业应按照资质等级和专业的范围和要求承接工程项目,不得超范围或超标准经营,否则将被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