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条件是什么(借款费用的归属方向)
一、借款费用的归属方向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记入“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不符合资本化条件而且属于筹建期内发生的部分则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3.既不符合资本化条件又未发生在筹建期内的部分则计入各期损益列为“财务费用”。
二、借款费用符合资本化的必备条件
(一)各项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对比表
辅助费用
外币专门借款汇兑差额
利息费用
专门借款
一般借款
自开始资本化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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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至停止资本化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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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结合资产支出来计算资本化认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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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一般借款汇兑差额不允许资本化。
(二)开始资本化日的确认
1.资产支出发生日:确认资产支出点,应以是否真正为工程付出了代价为准,即是否真正垫付了钱。垫钱方式有三种:
(1)支付货币资金,即用货币资金支付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支出;
(2)转移非现金资产,指企业将自己的非现金资产直接用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3)承担带息债务,即企业为了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所需用物资等而承担的带息应付款项。当该带息债务发生时,视同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应选择资产支出的 最早点作为认定开始资本化日的参照点。
2.借款费用发生日,一般而言, 借款日即为借款费用发生日。
3.工程正式开工日,即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 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开始的日期。
(三)停止资本化日的确认——总的原则是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即可停止资本化。一般而言, 具备以下三条件之一的即可停止资本化:
1. 实体建造已经 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2. 与设计要求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或者合同要求不相符的,但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3.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另外,试运行或试生产只要 能出合格品或 能正常运转,就可以 停止资本化,而不管它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的生产能力。
最后,对于分批完工的要按以下原则来认定停止资本化点:
1.分批完工,分别投入使用的,则 分别停止资本化;
2.分批完工,最终一次投入使用的,则最终完工时认定停止资本化点。
(四)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条件
当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应暂停资本化:
1. 非正常停工;
2.连续停工 超过三个月。
(1)正常中断:是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中断。如:必要的安全检查;东北冰冻季节;南方梅雨季节等。
(2)非正常中断:指企业管理决策上的原因或者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等所导致的中断。如:地震、洪灾、海啸;企业因与施工方发生了质量纠纷;工程、生产用料没有及时供应;资金周转发生了困难;施工、生产发生了安全事故;发生了工程纠纷、劳动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