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比例有几档(大连公积金比例有几档)
公积金有档位吗,分几档
公积金缴费没有什么档位一说。只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分为五个档次,由其本人选择一个档次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一般都是按照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收入作为当年的缴费基数的。但是公积金也有缴费的最高上限和最低下限标准。
1.住房公积金没有等级,只有存款基数和支付比例的差别。缴费基数为住房公积金每年根据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发放的金额;存款比例为5% – 12%,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上缴。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对象 ,贷款对象为正常情况下足额存入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储户; 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操作细则修订和实施8月8日,2019年退役,退役军人,我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日期为他们当我单位开户和支付足额正常。
2.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的基本存款比例,单位为12%,个人为9%,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存款比例不得超过12%;各存款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分阶段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的存款比例,但最低存款比例不得低于5%。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的长期住房储备。
拓展资料
1. 新成立单位应当按时开户,并按规定足额、按时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你单位应当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办公室的收款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的长期住房储备。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括以下五个含义: 住房公积金制度仅在城镇建立,农村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只有在职职工才能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城镇失业居民和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员工所在单位支付,另一部分由员工自己支付。职工个人存款由单位代扣代缴后,与单位存款一并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住房公积金存款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就业期间必须按规定连续缴纳和缴纳。除职工退休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住房公积金不得暂停或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的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它有两个特点:积累性和特异性。
公积金缴纳的比例是5%-12%,每个公司缴纳的比例都不一样。
拓展资料
(一)缴存比例
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二)缴存基数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7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工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
2018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2018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调整),不高于本市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4654元。
职工缴存基数等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三)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现行政策规定向我中心提出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者缓缴申请,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住房公积金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公积金分几档分别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档次之分,只有缴存基数与缴费比例的区别:缴费基数是每年住房公积金根据当地的社平工资发布的额度;缴存比例为5%-12%,单位及个人自行选择的比例上缴的。每月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基数*比例
拓展: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公积金现状
2017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全国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16年,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38.25万个,实缴职工13064.5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2.98%、5.42%,新开户单位31.81万个,新开户职工1612.87万人。
公积金提取情况,2016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1626.88亿元,比上年增长5.82%。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9397.14亿元,非住房消费类提取2229.74亿元,提取率70.2%,比上年减少5.32个百分点。2016年末,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60463.59亿元,占缴存总额的56.99%。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情况。2016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327.49万笔、12701.7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8%、14.61%;全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034.55亿元,比上年增长32.14%;2016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826.63万笔、66061.3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3.1%、23.8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40535.23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88.84%,比上年末提高8.04个百分点。